創新的央行數位貨幣將改變各行各業的行銷系統
賀秋白
前言
1995年起「破壞式創新理論(Disruptive Innovation)」普遍流傳(Christensen, Raynor, & McDonald, 2020)。科技引導產業改變,徐明珠(2016)指出,數位科技破壞以致紙本(印刷)出版受到威脅。兩年後,徐明珠(2018)針對「科技破壞」再度指出:科技引爆人類生活的改變,「印刷與出版產業」也不例外,面對的是科技破壞後的典範轉移。Christensen, Raynor, and McDonald (2020)也指出,把改變某個產業競爭模式的任何突破,都歸為破壞式創新,會發生問題,因為不同類型的創新,需要不同的策略方向。
本研究採用內容分析法(Content
Analysis)(Berelson, 1952),王文科(1986)則又稱其為資訊分析(Informational
analysis)或文獻分析(documentary
analysis)。Key Concepts in Social
Research一書的中文譯本則將Documentary
Methods翻譯為「文件資料分析法」(林育如[譯],2012)(Payne & Payne,
2004/2012);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大辭書則將文件分析法翻譯為Documentary Research (黃國彥,2000)。內容分析法主要在解釋某特定時間某種現象的狀態,或在某段期間內該現象的發展情形(王文科、王智弘,2007)。
內容分析指的是一種對清晰之傳播內容進行客觀、系統和定量地描述的研究技術(Content Analysis refers to a research technique for the objective,
systematic and quantitative description of clear content of communication)
(Berelson, 1952)。此外,Prasad (2008)評論,稱「內容分析」與其他任何研究方法一樣,都符合科學方法的三個基本原則。它們是:1.客觀性(Objectivity)、2.系統性(Systematic)、3.推廣性(Generalizability)(Prasad, 2008)。表示分析是在明確的規則基礎上進行的,使不同的研究人員可以從相同的文件檔案或訊息中獲得相同的結果。分析時內容的包含或排除是根據某些始終適用的規則來完成,因而消除了僅涵蓋支持研究人員思想的材料的可能性。研究人員獲得的結果可以應用於其他類似情況。
本研究從圖文傳播藝術(印刷與出版)專業領域有關的新穎科技、行銷系統、數位原生世代消費付款模式、行動支付、央行數位貨幣(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, CBDC)、央行數位貨幣破壞行銷系統等幾個面向,進行觀察與分析,設法理解央行數位貨幣(CBDC)是否將會改變「產業」與「市場」之「金流─商品與金錢的交易」,進而破壞國內的1,598個行業(財政部,2017)的行銷系統;並探究是否創新的「央行數位貨幣」能歸類為「破壞式創新」。
關鍵詞/#話題標籤:#破壞式創新理論 #科技破壞 #央行數位貨幣 #行銷系統 #典範轉移 #行動支付 #印刷產業 #娛樂暨媒體產業 #數位化平台
全文發表於印刷科技季刊第160期:
賀秋白(2021)。創新的央行數位貨幣將改變各行各業的行銷系統。印刷科技季刊第三十七卷第二期(110年6月出版),總號第160期,pp.50~65。
https://www.cepp.gov.tw/internet/cn/publish/publish_detail.aspx?uid=44&pid=23&type=89